各系(所)、实验中心:
寒假即将来临,根据学校《综治委等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学院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安全责任制。各所(室)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假期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盗、防骗等方面的教育,重点提醒学生不私自包车、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船只返乡。
(2)开展安全自查,排查隐患。各所(室)在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自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摸清假期留校继续做实验的学生和人数,布置实验室安全要求,落实实验室值日制度,严格执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3)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实验场所消毒、实验废物无害化处理及送处工作。要求师生员工须购买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的动物开展实验,需在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场所(设施)内饲养实验动物。
(4)加强化学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内化学安全、特种设备和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巡查。其中,特种设备需按照有关条例进行检定,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5)加强危化品管理。加强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品、易爆炸品、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品的领用、贮存和使用管理,建立实验室内各类物品的台帐,切实做好留档备案工作,加强储存场所的巡查;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标识、送处工作。
(6)强化实验过程管理。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烘箱、高压釜、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对于在实验中有汞等危险化学品洒落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并告知周边人员。
(7)加强加热设备管理。实验室应杜绝使用塑料筐、纸张等易燃物盛放或包装实验物品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的现象;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如:油汀、电取暖器、热得快等),如确因实验需要,需向所在院(系)备案,并落实防范措施,用后及时拔除插头;实验人员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聚餐、留宿。
(8)加强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应及时进行清理。临时离开实验室,应随手锁门;最后离开实验室应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电脑、吹风机、电热枪、手机充电器等,用毕应及时切断电源。
(9)各所(室)须配备一套所有实验室的钥匙留存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由专门人员保管,以备应急之需。钥匙保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他人使用。
学校总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511B室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值班电话:88981583(值班时间)
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8820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