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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申请的通知

编辑:admin 时间:2015年10月28日 访问次数:136


  

  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浙江大学,于2013年12月立项建设,2005年12月通过教育部验收并正式对国内外开放,2009年通过教育部的首次评估为教育部优秀实验室,是教育部“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实验室自成立以来凝聚了国内外大批优秀人才,围绕当前主要环境问题,根据国家重大需求、瞄准国内外前沿关键科学问题,从环境污染过程、生态健康诊断预警、环境污染控制、环境生态修复等方向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环境修复材料创新、污染土壤修复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特色与优势。

  为推动实验室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创新,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的作用,吸引国内外人才利用实验室的条件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并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

  2014-2015年度开放研究基金申请现在开始受理,受理截至日期为2015年11月15日。

  请申请人参照《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要求(见附件1),填写《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见附件2),经原单位同意后,向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报送纸质件一式三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热忱欢迎国内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科技工作者向实验室提出开发研究基金的申请。

 

浙江大学

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5年10月28日